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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从严纠正“四风”廉洁过好2022年元旦春节的通知

2021-12-30

院属各党委、支部:

2022年元旦、春节临近,“四风”问题极易反弹回潮。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廉洁的节日气氛,按照省纪委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两节”期间从严纠正“四风”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党委、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公私分明、崇俭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不拔精神抓好作风建设,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要及时传达贯彻党中央、省委“两节”通知要求,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坚决克服松劲懈怠、疲劳厌战等倾向,切实把“要我抓”的要求转化为“我要抓”的自觉。各级“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严明纪律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即纠、抓早抓小。驻厅纪检监察组将专门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食堂、接待场所等重点岗位负责人,推动遵规守纪、履职尽责,把好把牢“第一道关ロ”。

二、筑牢廉洁防线,恪守纪律底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近年来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经验教训,覆车之辙、殷鉴不远,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决做到“九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以请客送礼等形式搞迎来送往相互吃请;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严禁使用公款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参与各种聚餐、宴请、酒会,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庆典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组织和参与賭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三、加强工作统,加大自检自查力度。各党委、支部要加强工作统筹,科学调度摆布,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式,把纠治“两节”期间“四风”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省纪委监委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抽查检查,对“两节”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快查快办、一律从重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党委、支部要加大自检自查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思想麻痹、心存侥幸,走过场、打折扣,应付了事、履职不力等问题。

各党委、支部要于2022年2月8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两节”期间廉政教育、疫情防控、自检自查等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加盖公章的照片),报院纪检监察审计处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告中要有明确本党委、支部在“两节”期间是否有违反“四风”等违规违纪问题的表述。

监督举报电话:13936381221

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纪检监察审计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