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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2-21

关于开展2019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后分站单位和在站博士后: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决定,自2019年起共同实施内地与澳门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按照(博管办[2019]1号)要求,现将开展2019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澳门元和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3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身份须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6.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19年1月底—3月15日。具体申报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院博管办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确定不超过60名候选人。候选人在一定时间内与至多2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共同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终评,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获选结果。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博士后设站单位。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五)获选结果公布

第一轮获选结果拟于5月公布,最终获选结果拟于7月公布。

(六)需要注意的事项

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同期组织初评。申请人可同时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有关要求

(一)纸质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材料需合订成册,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二)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于申报截止之日前寄至院博管办,逾期不再受理。

(三)项目获资助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在站博士后人员管理。

(四)获资助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外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获资助人员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和《关于印发“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1〕92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

(六)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获选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保缴费部分不得从资助经费中列支。设站单位不得提取项目管理费。

(七)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设站单位应核实其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应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八)请各分站单位按照时序进度,积极组织申报工作,通知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尽早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尤其是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中的宣传,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各设站单位要认真核查申请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对存在虚假材料等情况的单位将暂停该单位申报资格一年。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磊

联系方式:0451-86670890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68号 2024澳门原料网1688主楼202室

附 件:1.2019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

/editor/attached/file/20190221/20190221141002_1589.xls

2.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editor/attached/file/20190221/20190221141127_8591.doc

2024澳门原料网1688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