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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国家外专局2019年出国(境)培训项目的通知

2018-12-12

关于申报国家外专局2019年出国(境)培训项目的通知

院直属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外国专家局下发的《关于制定和申报因公出国(境培训中期规划(2019-2020年)和2019项目计划的通知》(黑人社函【2017】35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申报2019年出国(境)培训项目及2019-2020年度备选项目计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员要求。申报短期培训项目的人员应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所从事的实际工作应与培训的内容相关,参团人员年龄距退休不少于5年,不超过55周岁。中长期及4人以下(含4人)的短期团组培训人员均须具备BFT考试高级证书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或连续在国外工作、留学一年以上证明。短期团组(5人以上)担任团组翻译人员须具备BFT考试高级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或连续在国外工作、留学一年以上证明。

二、天数要求。短期培训指10-89天的培训,其中,亚洲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可压缩至10天,欧美等其他国家可压缩至14天。中长期培训至90-365天项目。

三、经费要求。因为近年来国家外专局只会给50%的项目费支持,剩余的50%及往返国际机票需要派出单位进行匹配,这就需要申报人员有配套的国际交流项目经费。申报时需提交相应的项目书,外事处对经费进行初审,能达到经费匹配要求的才能申报。

四、建立2019-2020年项目库。按照国家外专局的要求,自2019年起所有出国培训项目需纳入项目库管理,非项目库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培训项目年度计划。请计划于2019、2020年申报出国培训项目的单位填写《2019-2020年度备选项目汇总表》,可能截止目前项目的具体内容还不明确,但是请将培训项目名称、组团单位、国别、人数、天数和项目经费来源等内容填到《2019-2020年度备选项目汇总表》中。

五、申报时间。2019年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各申报单位及人员,填写完申报信息请保存,不要提交,院外事处审核后,再提交并打印上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2019-2020年度备选项目的申报时间为2019年1月20日。

院外事处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