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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 团组计划的通知

2017-11-20

院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管理,建立量化管理机制,根据黑办发[2014]18号文件,坚持科学制订计划,坚持因事定人,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和控制并降低总量的要求,请认真填报本单位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请2018年度有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的单位,务必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院外事处所负责的国家和地区)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上报院外事处(院主楼705室)。逾期未上报计划的单位,视为没有出国安排,将影响2018年度出访。

2、该计划要严格执行应邀出访规定,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出访目的、任务明确、预算经费(国际交流费)落实。没有国际交流费的单位的不得上报出国计划。

3、经院处事审核,报请院领导批准后,报省财政厅和省外事办,列入省出国(境)计划。

4、逾期未上报出国计划的院所,原则上不予办理2018年出国手续。

各单位上报“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表”纸件须所(分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请发[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

附件: 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表

联系人:唐晓东 0451-86677452 13244568768

院外事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