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0
各博士后分站单位和在站博士后:
近期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获悉,关于申报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2批面上资助的工作已经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编辑了《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院属各博士后分站单位根据通知和《指南》要求积极组织好本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申报2017年度基金面上资助工作,希望各位博士后积极踊跃申报此次基金资助,并预祝大家能够有所收获。具体通知如下:
一、面上资助情况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经过专家通讯评议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两个等次,一等8 万元,二等5 万元。2017年拟资助人数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二、申请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6.不限制申请人数。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 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 套(含原件)。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专家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相关专家填写。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四、申请材料的提交和审核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 份。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在线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分别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
3.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1 份及“专家推荐意见表”2 套(含原件)一并交省农科院博士后工作站审核。
4.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照纸质申请书审核申请数据并提交,在线打印“申报情况汇总表”。
5.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在“申报情况汇总表”上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提交的“专家推荐意见表”原件,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其余纸质申请书1 份及“专家推荐意见表”1 套由设站单位留存3 年。
6.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设站单位,申请人需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需由设站单位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在网上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
五、资助工作时间安排
各位博士后科研人员请认真按照通知和《指南》要求填写此次基金资助申请,因工作站需汇总和整理博士后申请资助材料,请各博士后人员在9月4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公室,逾期未提交者,后果自负。
六、其他说明
关于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评审工作要求以及程序请见《指南》说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对资助结果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一周,期间,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质询,《指南》对质询条件和程序做了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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