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7
院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管理,建立量化管理机制,根据黑办发[2014]18号文件,坚持科学制订计划,坚持因事定人,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和控制并降低总量的要求,请认真填报本单位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请2017年度有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的单位,务必于2016年12月15日15:00前将本单位(院外事处所负责的国家和地区)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上报院外事处(院主楼705室)。
2、该计划要严格执行应邀出访规定,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出访目的、任务明确、预算经费(国际交流费)落实。
3、经院处事审核,报请院领导批准后,报省财政厅和省外事办,列入省出国(境)计划。
各单位上报“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表”纸件须所(分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请发[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
附件: 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表
联系人:唐晓东 0451-86677452 13244568768
院外事处
2016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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