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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落户黑龙江省博士后生活 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5-05

各位出站博士后:

近日,我站从省博管办获悉《关于做好2015年度落户黑龙江省博士后生活津贴的通知》,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站并落户黑龙江省工作的博士后人员,以及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满两年以上、并经我驻外使馆教育处认证为博士后的人员均可申请。在此期间评为博士生导师的博士后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程序

1、博士后本人如实填写《博士后生活津贴审批表》(见附件1)和《2015年度博士后生活津贴人员表》(见附件2)。

2、博士后本人应提供《博士后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复印件;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截止为2015年5月9日,逾期不报,将不受理。

四、2024澳门原料网1688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系方式: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68号 2024澳门原料网1688主楼306室

联系人:陈磊

电 话:0451-87066960

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博士后生活津贴审批表》

2、《2015年度博士后生活津贴人员表》

2024澳门原料网1688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