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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黑龙江分院关于2016年拟录取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硕士考生上交学费的通知

2016-01-27

各位考生:

2015年在职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考试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初试GCT、复试专业课笔试、复试面试),经过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审核,确定了第一批差额拟录取考生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拟录取考生上交学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拟录取考生于2016年2月18日前,将学费(人民币2.1万元整)一次性通过银行电汇致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指定账户。截至2月18日,如果考生学费未到帐,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汇款信息:

汇款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开户银行:农行北京北下关支行

银行账号:11—050601040022216

注意事项:不得使用网上银行转账方式汇款,如因使用网银汇款无法查到汇款人具体信息而延误,导致没有被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务必在汇款的附加信息栏内注明学生本人姓名及学费发票报销单位名称(非常重要)。另根据财务有关规定,一张汇款单只能开据一张发票,新生报到后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请拟录取考生严格按照以上要求,仔细确准汇款信息并按时上交学费。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吕世翔

联系电话:0451-87066960

附件: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黑龙江分院2016年拟录取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名单

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黑龙江分院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