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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企业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

2015-03-20

院属各单位及院属国有企业:

根据院党组会议纪要(第1次)中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2024澳门原料网1688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院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经院领导批准,对院属国有企业的资产处置规定如下:

一、院属国有企业的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的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

二、资产处置须经国有企业股东会决议,出资单位同意,报院成果产业处、财务处审核和备案,出资单位分管院长批准。

三、出售、出让、转让、置换资产需经评估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四、出售、出让、转让、置换资产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院网站或公共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通过拍卖、招投标、协议方式进行,由院纪检监察室、成果产业处、财务处对资产处置进行监督。

五、院属各单位及院属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置资产,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六、在资产处置中弄虚作假,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导致资产损失,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出资单位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2024澳门原料网1688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