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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4-09-25

院属各单位:

2014年国庆将至,为了切实加强我院科研安全和生产工作,确保国庆节期间的安全与稳定,保证全院职工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各级人员责任

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研究落实防范措施,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要严格落实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职责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在节日期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二、周密组织、全面开展各项检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科研生产、生活领域的安全情况。一是对锅炉房、变电所、水源地、财务室、科研试验仪器室、科研成果及试验材料储藏室、档案室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工作。二是要认真组织开展防火大检查,对办公楼、试验楼、食堂、图书馆等建筑消防通道进行检查,保证畅通。凡挤占、关闭消防通道的一律立即疏通。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灭火器配备要充足,状况良好且能正常使用,其他消防设施要完好。建筑施工要遵章作业、持证作业、专人监督,确保科研生产和职工群众生活的安全。

三、落实责任,着重做好用电管理

1、各单位的电路改造、接电、迁移等应由变电所专业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擅自私接乱接电线。

2、在室内照明电路上严禁使用大功率超负荷电气设备,除特殊试验外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炒勺、电暖气等家用电器,特殊使用家用电器时应有专人看守,不得离人。

3、使用者非工作时间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应当关闭用电设备,切断电源,严谨常明灯和电气设备长时间带电运行或处于带电状态。

4、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空调机、饮水机、充电器、点钞机等办公设备应制定专人负责其安全管理,按规程操作使用,电气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电气设备出现异常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出现故障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养护,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5、要经常检查电路导线的连接情况,导线出现老化现象时应及时更换,为安全起见各种插座、电闸箱应处于可视和可操作范围内,遇有情况便于切断电源和处置;导线上面不得放置重物,电源和插座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电源和插座周围要保持常温和干燥状态。

6、遇有停电、突然断电等情况,应首先关闭用电设备,注意观察声、光、气、味的变化,遇有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该报告的报告,该处置的处置。

四、强化值班值宿,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值宿制度,坚持做好日常干部值班,节假日期间坚持领导干部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遇有突发情况和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当日带班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快速反应、高效处理,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各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各单位要在2014年9月29日前将国庆节值班安排情况分别上报院办公室、院保卫处。

院部总值班室:86690349

院保卫处值班室:86677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