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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年度黑龙江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和科研启动金的通知

2014-09-25

各博士后分站、各在站博士后:

根据黑龙江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14年度黑龙江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和科研启动金的通知》(黑博办函[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条件

申报项目属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符合我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且与我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结合紧密,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人员条件

1、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2013年11月以后进站的博士后人员以及2014年度进站的博士后人员(编号在LRB13-432及LRB14-001以后)均可申请博士后资助经费。其中,二次进站(含第一次进站未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而退站的)、已获得黑龙江省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人员及已进入“香江学者”、“中德计划”、“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等招收项目的博士后人员,不得申请。

2、博士后科研启动金。2013年-2014年度出站后留省落户的博士后人员(以博士后证书或博士后工作试点省市批准出站的日期为准)可申请;,已申请过的(含未得到资助的)不能再次申请。

二、资助额度

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和科研启动金各分为三个档次,自然科学类一等10万、二等7万、三等5万;人文社会科学类一等5万、二等3万、三等2万。

三、申报程序

由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工作站审核、评审并签署意见后,报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确定资助人员,并发放资助证书。

四、申请材料

申请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的人员填写《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经费申请书》(工作站用),并附博士后进站审批单(复印件),依次左侧装订,一式5份。

申请博士后科研启动金的博士后人员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落户黑龙江科研启动资助金申请书》,并附博士后证书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复印件),依次左侧装订,一式5份。

在国外做博士后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对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教育处(组)出具的博士后经历证明(两年以上)和做博士后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在国外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无误后,将上述材料复印件与《申请书》一并左侧装订报送。

五、有关要求

1、各位博士后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规范、工整,同时提交电子版。

2、纸质材料上交到主楼306室,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10月13日。

联 系 人:张俐俐

联系电话:0451-87066960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经费申请书——工作站用.doc

附件2:博士后研究人员落户黑龙江科研启动资助金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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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澳门原料网1688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