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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期省级及以上专家考察休假的通知》的通知

2017-05-24

院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期省级及以上专家考察休假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25日下班前将推荐人选考察休假申报表纸质版报送至院主楼305室(各单位限报1人),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86677469

附:1、《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期省级及以上专家考察休假的通知》;2、黑龙江省级及以上专家考察休假申报表

人事教育处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