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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关于进一步加强院级学科梯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07-23

院属各单位:

按照我院《关于院级学科(专业)梯队及院级重点学科(专业)梯队遴选、培养和管理办法》(黑农科院发[2011]2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院级学科梯队考核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梯队年度考核

院级学科(专业)梯队实行动态考核管理。自2012年2月院级学科梯队名录公布之日起,每3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建设期中间进行年度考核,第3年进行总结评估。

2014年院级学科梯队年度考核内容包括:明确的学科梯队建设规划、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情况、成果获奖情况、梯队成员发表论文论著情况、人才引进和培养情况、带头人履职情况及受资助梯队资金使用情况等。

各梯队要按照考核内容要求,对本年度学科梯队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报告,于11月底前报院人事处。

  • 受资助梯队补报规划

2013年11月在向院重点和发展学科梯队拨付建设资金时,要求获资助梯队于2013年11月20日前报送学科梯队建设期内人才培养总体目标规划及本年度人才培养具体计划安排,至今仍有17个梯队未报送。请17个梯队的带头人切实负起责任,于2014年7月5日前按要求补报本梯队人才培养规划,逾期仍不报送的,取消梯队下一年度资助。

报送地点:院人事教育处(主楼305室)或发送电子版到[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451-86677469

黑龙江省农科院人事教育处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