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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3
院属各单位:
请于2013年3月6日之前到院人事处取回申报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直聘工作时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原件)。
地点:主楼306
联系人:刘媛媛
联系电话:86666595
院人事处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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