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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研究、农艺、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工作的通知

2014-07-23

关于2012年度研究、农艺、实验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2012年度我院仍在研究、农艺、实验三个系列对拟晋升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实行直接聘任,为做好我院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聘任程序

(一)中级

1、指标。从2010年起,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由院统一评审改为由院核定指标,研究所(分院)评审。按照每二年核定一次指标的规定,2012年核发2012、2013两年指标。

各单位向院报送2012、2013两年拟晋人员名册,按照拟晋人数80%核发指标。指标下达后,原则上每年仍按照当年拟晋人数的80%择优聘任,聘任名单报院人事处审核备案。

2、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晋升中级可不占核定指标:

(1)第一作者发表且署名单位为我院的SCI论文一篇及以上;

(2)第一主持人主持市(地)级及以上课题1项,不包括院课题;

3、各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本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报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定,同时报送《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呈报表》(一式二份),由院人事处审核,审核合格后报省人社厅备案。对不占核定指标人员须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一并报送。

(二)高级

各分院(所、处)将本单位2012年度拟晋高级(含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农艺师、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材料按要求整理并排出推荐顺序后报院人事处,由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统一组织考核评聘。

二、岗位标准和任职条件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职称评聘中相关业绩、资历、任职年限等规定按照省人社厅2011年度重新修订印发的《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执行。

三、知识更新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省人社厅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是申报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今年申报职称人员,需提供一个年度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知识更新培训的,可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说明,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申报,核准通过人员的审批手续和职称证书待取得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后发放,任职资格核准时间仍按2012年9月1日计算。

四、业绩考核办法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科院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稿)〉的通知》(黑农科院发[2008]16号)规定执行。各项业绩成果取得时间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其中,针对合作共建和开发创收两项考核内容各单位掌握的打分标准不一致、通讯作者署名过滥等问题,做如下明确:

(一)科技帮扶、合作共建

1、关于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考核:

①佐证材料:每条被采纳的建议需提供县政府以上部门明确表述本人或本单位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红头文件原件,同时附建议人攒写递交的原始建议书。

②打分: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每条按20分计,最多限报3个建议人。

一个建议人的,按100%得分,即20分;

二个建议人的,第一建议人按70%得分,第二建议人按30%得分;

三个建议人的,第一建议人按70%得分,第二建议人按20%得分,第三建议人按10%得分。

2、关于下乡天数和讲课次数的考核:

由于下乡天数和讲课次数难以进行考核查证,经征求部分单位意见,改为通过已评选出的院、所合作共建先进个人的办法进行考核打分,可累加。

①佐证材料:被评为院、所合作共建先进个人的获奖证书原件。

②打分:院级共建先进10分/次,所级共建先进5分/次,可以累加计分。

3、合作共建岗位的考核:

(1)院县共建岗位

①佐证材料:以院里正式签章的合作共建年度总结原件为准。

②打分:按年度、共建县分别打分,可以累加。

合作共建县(区、市)牵头所长:按20分/年、县(市区)计,任职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足半年的不计分;

科技副县(区、市)长:按15分/年、县(市区)计,任职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足半年的不计分;

院县共建办公室主任、园区建设、专家大院、科技培训和致富项目负责人,按10分/年计,任职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足半年的不计分。

一般参加人员:按2分/年、县(市区)计,帮扶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超过半年的不计分;

以上院县共建岗位,在同一个县的,任职多项的取分值高的职位计分,兼职不加分。

(2)院企共建岗位

①佐证材料:经党组批准的院企合作,以院里正式签章的合作共建年度总结原件为准。

②打分:

院企共建牵头所长,按20分/每个企业计,任职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足半年的不计分;

科技副总经理或助理:按15分/年、每个企业计,任职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足半年的不计分;

院企共建子项目负责人,按10分/年、每个企业计,任职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足半年的不计分。

一般参加人员:按2分/年、每个企业计,帮扶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足半年的不计分;

以上院企共建,在同一个企业的,任职多项的取分值高的职位计分,兼职不加分。

(3)院乡共建岗位

①佐证材料:科技副乡(镇)长需提供各地市委组织任命文件原件。

②打分:科技副乡(镇)长按10分/年计,任职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足半年的不计分。

(4)五大粮食高产攻关模式推广岗位

①佐证材料:机关党委任职文件原件。

②打分:任职岗位专家按10分/年计,任职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足半年的不计分。

(5)院村共建岗位(兴十四村除外)

①佐证材料:以院里正式签章的院村共建项目年度总结原件为准。

②打分:项目负责人,按10分/年、每项目计,任职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足半年的不计分;

一般参加人员:按2分/年、每项目计,参加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足半年的不计分。一般参加人前五名计分。

(6)兴十四村院村共建

①佐证材料:以院正式签章的院村合作共建年度总结原件为准。

②打分:牵头所长,按20分/年,任职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足半年的不计分;

牵头所负责共建副所长:按15分/年计,任职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足半年的不计分;

参加所负责人,按10分/年计,任职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足半年的不计分。

一般参加人员:按5分/年计,参加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足半年的不计分;

以上岗位,任职多项的取分值高的职位计分,兼职不加分。

(7)五大农业高效示范区岗位

①佐证材料:以院里正式签章的合作共建年度总结原件为准。

②打分:按年度、共建区分别打分,可以累加。

总牵头人,按20分/年、区计,任职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超过半年的不计分;

示范区建设办公室主任、园区建设项目负责人,按10分/年计,任职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超过半年的不计分。

一般参加人员:按2分/年、区计,帮扶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超过半年的不计分;

以上岗位,任职多项的取分值高的职位计分,兼职不加分。

(二)科技开发、成果转化

1、开发创收业绩的考核:

①佐证材料:以备案材料1《年度开发创收总额及个人贡献值情况表》为准。

②打分:创收每万元计1分,按年度累加,累加年度为2006-2011年。

2、成果转化岗位的考核:

①佐证材料:以备案材料2《开发实体及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表》为准。

②打分:每个实体限报3名工作负责人,分年度打分,进行累加。

第一负责人按15分/年计,任职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超过半年的不计分;

第二、三负责人按5分/年计,任职不足一整年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分,不超过半年的不计分。

(三)发表论文通讯作者

由于我院出现通讯作者署名不规范现象,已违背通讯作者真正涵义,偏离了院里给通讯作者加分的本义,因此,取消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等同打分的规定,通讯作者依照实际排序按相应比例打分。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要求规范、齐全、手续完备,表格填写要清晰、准确,无漏项。申报材料包括:

1、《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呈报表》(要求统一用B5纸打印,高级、中级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主表,贴外语、计算机成绩单或《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原件,其余贴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明。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

5、《评审标准》规定的有效的在研项目合同书、论文、论著、成果证书等业绩材料及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

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及各种证明无效。

6、学历破格人员、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交相应审查表(一式二份)。

7、《申报竞岗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要求A3纸横向打印,高级30份),表中“符合评审标准某条某款的具体条件”一栏,要按照《评审标准》中的条件如实填写。其中,“业绩与成果”栏填写的内容必须与呈报的材料相一致,并有对应的索引号。该表由本人填写,经所在单位认定后,加盖公章并由推荐负责人签字。

8、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准备5分钟多媒体答辩。

9、个人述职报告(一式五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仿宋体,4号字,内容包括个人自然情况简介及任现职以来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取得的业绩,不超过1000字,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述职报告中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其他相关要求

1、各单位成立由所(分院)领导、专家、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委会),负责本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的确定及本单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的排序及推荐工作。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业绩量化考核各项表格及打分情况(表1—表5)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聘委会审核,合格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院人事处。各单位聘委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报材料一律用宽底档案袋装,正面贴《申报材料目录》,背面贴本袋材料的索引目录(该索引目录索引号的类别要参照《申报材料目录》的序号来编写,并与《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中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索引号相一致)。

4、申报人员获奖证书无法体现申报人员在课题中贡献程度的,如是共同主持人还是主要执行人,一般执行人在课题中贡献和位置等等,需提交成果报奖材料原件,以确定业绩考核中所获成果奖励的得分比例。

5、收费标准:根据黑价联字[2006]45号文件精神,费用收取标准:高级300元/人,交院人事处;中级200元/人,其中,100元交院人事处作为审核工作组织费用,100元留所在单位作中级评审组织费用。

6、材料报送

需报送材料:

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2012、2013年度拟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册;

ƒ拟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

„各单位在去年已经报送的备案材料1《年度开发创收总额及个人贡献值情况表》、备案材料2《开发实体及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表》及备案材料3《科技帮扶、合作共建所级先进评选情况表》基础上,顺延报备下一年情况表。

报送时间:见附件1。请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过期不予受理。中级聘任文件及聘任表报送时间待通知。

电 话:0451-86677469

2024澳门原料网1688人事处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