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院人事处 >> 正文

机构设置

关于做好2012年度研究员级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4-07-23

院属各单位:

凡拟于2012年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农艺师资格人员,请于2012年10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院人事处。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要求规范、齐全、手续完备,表格填写要清晰、准确、无漏项。申报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要求使用省人保厅统一印制的新版表格,可到院人事处购买。其中一份为主表,贴外语、计算机成绩单或《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原件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其余贴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有效的聘任证书;

4、《评审标准》规定的有效论文、论著、获奖证书、成果证书、项目合同书及其他业绩材料,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及各种证明无效。

5、《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要求A3纸横向打印,20份),表中“符合评审标准某条某款的具体条件”一栏,要按照《评审标准》中的条件如实填写。填写的内容要与呈报的材料和证明相一致,并有对应的索引号。该表由本人填写,经所在单位认定后,加盖公章并由推荐负责人签字。

6、个人述职报告(一式五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仿宋体,4号字,内容包括个人自然情况简介及任现职以来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取得的业绩,不超过1000字,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述职报告中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其他相关要求

1、各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岗位实际需要及申报人员条件,确定是否推荐申报并对推荐人员排序。各单位上报推荐人员材料时,需同时提交本单位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加盖公章,否则,对所报材料不予受理。

2、申报人员业绩量化考核各项表格及打分情况(表1—表5)要与提交的原件一致,无原件的,不予认可。业绩量化考核表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一并报送。

3、申报材料一律用宽底档案袋装,正面贴《申报材料目录》,背面贴本袋材料的索引目录(该索引目录索引号的类别要参照《申报材料目录》的序号来编写,并与《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中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索引号相一致)。

4、申报人员获奖证书无法体现申报人员在课题中贡献程度的,如是共同主持人还是主要执行人,一般执行人在课题中贡献和位置等等,需提交成果报奖材料原件,以确定业绩考核中所获成果奖励的得分比例。

5、申报人员准备3分钟多媒体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在科研、推广、开发、管理等方面承担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业绩。

6、收费标准:根据黑价联字[2006]45号文件精神,费用收取标准为300元/人。

7、纸件材料报送地点为院人事处,主楼306室;多媒体文件传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为保证评审时间,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黑龙江省农科院人事处

201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