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院人事处 >> 正文

机构设置

关于转发的通知

2014-07-23

院属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农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通知》(黑人社发[2012]26号)转发给你们。从2012年起,我省在工程、农业正高级职称评审上将按照重新修订的标准执行,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学习。

附:《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农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通知》(黑人社发[2012]26号)

黑龙江省农科院人事处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