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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增补省博士后专家组的通知

2014-07-22

各分院(研究所)、各博士后工作分站:

2008年,我省初建省博士后专家组,我院共有韩贵清、苏俊、肖志敏、刘娣、刘忠堂、矫江、刘峰、张月学、刘丽君、关凤芝、潘国君、迟凤琴等12位专家被遴选为该专家组成员。

近年来,我省博士后专家组在博士后资助经费和博士后科研启动金评审和进出站考核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发展和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数量的增加,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的学科和专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博士后工作,促进博士后评价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省人社厅决定对省博士后专家组成员做增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原则

此次增补省博士后专家组成员按照“单位推荐,优中选优”原则,坚持设站增新与出缺补位相结合、老中青年龄结构相结合,均衡学科、优化结构,充分发挥老专家、老教授带领作用和学术造诣深、治学严谨的作风,充分发挥中青年专家科研骨干和技术创新的主力军作用。

二、增补范围

在原有专家组成员基础上,拟对我省部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进行专家增补,结合我省“八大经济区”、大力实施“十大工程”的战略部署,加强对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产业,并承担参与国家、省及地方的重点科研项目的设站单位专家增补工作,在先进制造与信息化、新能源与节能技术、新材料与精细化工、农产品优质高产与精深加工、生物技术与医药、环境保护与公共安全技术等行业或领域的设站单位专家予以重点扩充。

三、推荐基本条件

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应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学术水平高,热心于博士后事业,身体健康,为人正派,做事公正。推荐的专家应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全面了解本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并同时具备以下任意两项条件:

(一)具有正高级职称;

(二)有博士学位;

(三)总工程师或技术总监;

(四)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或核心成员;

(五)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前两名)。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组织推荐。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请专家本人填写表格《黑龙江省博士后专家组成员推荐表》(附件1)。

2、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统一上报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电子版1份,纸质表格2份(学科和专业参照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复件1份。

3、其他

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5日

电 话:0451-86666595

联系人:张必弦

2024澳门原料网1688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