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院人事处 >> 正文

机构设置

关于编制核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4-07-22

关于编制核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省直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单位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效显著。目前,核查工作已经进入验收阶段,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1年11月21—24日

二、验收内容:

(1)核查工作情况总结(红头文件);

(2)核查工作相关表格(附表六);

(3)人员信息采集页(经本人签字确认并留联系电话);

(4)电子编制证内的离退休人员名册。

三、验收要求:

(1)核查工作情况总结需体现核查中发现的机构编制和实名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形成整改意见;

(2)附表六中的内容要完善,空表也需上报;

(3)公章、签字手续齐全

(4)纸件一式两份。其中,验收内容第(1)、(2)、(4)项需同时上报电子版。

201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