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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时需注意的几点事项》的通知

2014-07-22

各个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各位博士后:

现将刚获悉的关于《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时需注意的几点事项》的相关内容转发给大家,请仔细阅读并按照其相关内容执行。

《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时需注意的几点事项》

根据全国博管办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针对我省各设站单位在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望各单位和博士后注意以下几项:

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

按照全国博管办要求,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为2年,如在站时间超过3年,国家将把超期在站的博士后人员网上信息锁定并禁止办理出站手续。信息锁定后,需经本人提交延期出站报告,报请国家同意,才可解除网上锁定。另外,根据规定,博士后在站超过6年未出站,国家将不予办理出站手续。各设站单位要加强管理,督促博士后尽快如期出站,各工作人员及时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出站手续,解决博士后滞站问题。

二、完善博士后出站材料

请各设站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出站材料的审核申报工作,要求博士后认真填写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工作期满登记表内各项内容要做到完整、准确,全国博管会编号请准确填写,并将省内编号填写于“全国博管会编号”下方;申报材料正确加盖印鉴,签章请勿复印、清晰可见,出站工作单位信息要与所盖签章一致;出站决议标准、完整,专家签字真实清晰。

三、提高博士后出站工作效率

希望有关设站单位办公人员和博士后能够充分重视博士后出站工作的重要性,完善出站流程,加快出站材料流转速度,及时提交出站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在纸质材料流转过程中,注意网上信息准确核对、及时申报,做到材料与网上信息同时受理、即时上报。

2024澳门原料网1688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