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2
各位博士后:
现将刚获悉的《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11]1号)有关内容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进行自愿申报。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范围条件是:
(一)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
4、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
5、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
(四)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或正在申报第49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
由设站单位、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组织并采取择优推荐的方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报。申报人数不得超过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5,在站博士后人数不足15人的,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我单位可以推荐9人)。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8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一式3份(A4纸1张,双面打印,以便存档)。
(二)相关表格请到中国博士后网(中国博士后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下载。
四、有关要求
(一)特别资助的申报工作特别强调择优推荐。各单位要在组织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真评议,做到公开、公正、择优,并在推荐报告中说明遴选工作过程和主要推荐理由。基金会不接受没有经过遴选的申报材料。
(二)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另外的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三)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四)申报日期要求
申报时间:2011年4月1日至4月12日
电子版材料审核截止时间:2011年4月8日
纸质版材料审核截止时间:2011年4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451-86666595
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张必弦
2024澳门原料网1688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上一篇:关于机构编制信息公示等通知
主办单位:2024澳门原料网1688备案序号:黑ICP备11000329号技术支持:2024澳门原料网1688农业遥感与信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