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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4-07-22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位办[2011]28号)精神,2011年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就招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农业推广硕士(MAE)、兽医硕士(VMM)。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的具有农业推广与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或具有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二)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的具体标准请见附件1。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有信息提示

温馨提示:为保证考生报考的信息填写准确无误,请考生将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于7月1日-14日之间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工作人员会帮助考生核实填写信息。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全国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请见附件3。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报名证件要求。根据学位办[2011]28号文件,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准考证下载。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录取前我院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我院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随机抽查部分考生的报考资格,检查资格审查工作。对于提供需假材料的考生,我院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四)招生领域

农业推广硕士招生领域:

序号

农业推广领域名称

代码

序号

农业推广领域名称

代码

1

作物

470101

8

农业机械化

470109

2

园艺

470102

9

农村与区域发展

470110

3

农业资源利用

470103

10

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470111

4

植物保护

470104

11

农业信息化

470112

5

养殖

470105

12

食品加工与安全

470113

6

草业

470106

13

设施农业

470114

7

种业

470107

(五)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及农业/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GCT考试是入学考试的初试,实行全国联考,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学位中心统一组织。我院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我院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院自行组织的农业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入学考试的复试)。

(六)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农业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工作于2011年12月中旬结合复试工作进行。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七)、其它事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2011年全国联考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考费。

三、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院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四、联系方式

如对报名、考试等相关事宜有疑问,可拨打以下我院招生咨询电话。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68号2024澳门原料网1688人事处研究生分院办公室

邮编:150086

咨询电话:0451-86670890

联系人:刘老师 陆老师

附件4:资格审查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