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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黑龙江分院续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2014-07-23

院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规定,在每个聘期结束时,需要对指导教师办理续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黑龙江分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已经完成一个聘期的工作,现需要对所有在岗的指导教师办理续聘和更新信息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续聘需符合的条件

1、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职责;

2、上一任聘期内,能够作为导师认真指导研究生论文培养工作;

3、新聘期三年(2014年6月1日起计算)内,未到达退休年龄,能够积极协助分院招生,并承担或完成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科研项目。

二、续聘需办理的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办理续聘手续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需要重新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黑龙江分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见附件)。

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上交电子版和2份纸质版材料。

三、其他事宜

1、上交材料截止时间:2014年4月1日16:00前(逾期未上交材料的指导教师视为自动放弃指导教师资格)。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欣媛

联系电话:0451-86670890

地点:省农科院主楼303室(黑龙江分院管理办公室)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黑龙江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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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