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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

2014-07-23

院属(哈外)各单位:

根据黑人社发{2012}88号文件要求,从2012年10月1日起,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请涉及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详情请咨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