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院人事处 >> 正文

机构设置

关于报送2012年、2013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07-23

院属各单位:

从2010年起,我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各单位在指标范围内自行组织考核聘任,报院审查备案。

2013年初按照我省岗位设置工作相关要求,省人社厅重新核定了我院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数。经院研究,2012、2013两年我院中级岗位按照拟晋人数60%核定指标,各所(分院)在核定的指标内同时报送2012年、2013年两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备案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核定的中级指标分两年使用。不符合聘用年限要求的不得提前聘用。

二、各单位要严格考核,择优聘用,并以所(分院)正式文件形式将本单位中级聘任组织程序和聘用人员名单报院聘任委员会,同时报送聘用人员考核呈报表(一式两份),不占指标人员报送相应佐证材料原件。

三、根据黑价联字[2006]45号文件精神,中级评审费用200元/人,其中,100元交院人事处作为审核工作组织费用,100元留所在单位做中级评审组织费用。

四、中级聘任的相关材料报送时间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2日。

黑龙江省农科院人事处

2013-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