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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澳门原料网1688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黑农科院发〔2020〕26号)

2020-11-16

2024澳门原料网1688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院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院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机关各内设机构,以下简称各处(室)。

第三条 机关各项财务活动在院领导班子及院长领导下,由财务处统一管理,各处(室)具体执行,机关财务科履行会计核算及监督职能。

第四条 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筹安排,综合管理;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二章 预算及用款计划管理

第五条 机关财务科负责院机关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分为收入预算、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按承担收入管理职能处(室)提供的预计收入编制。

支出预算分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在职职工人数定员、定额标准由机关财务科会同人事处劳资科共同编制。

(二)项目支出预算由机关财务科会同各处(室)共同编制,各处(室)应指定专岗负责本处(室)预算工作。各处(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项目支出预算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机关财务科。

机关财务科汇总收入及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后,上报财务处。财务处综合考虑财政厅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收入预计数等情况后提出项目预算建议数并形成预算草案,报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后,提交院常务会或院党组会研究机关财务科按研究结果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上报财政厅。

100万元以上项目为重大项目,项目申报处(室)应预先组织可行性研究或评审后报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依决策结果编制预算。

第六条 机关部门预算经省财政厅批复后,财务处将处(室)定额指标及项目预算指标下达给各相关处(室),各处(室)根据下达的指标合理安排支出。

第七条 机关各处(室)根据下达的预算指标,在使用资金前10个工作日内将用款计划报机关财务科,机关财务科据其上报省财政厅,待用款计划批复后支出。

第三章 日常运行经费管理

第八条 机关日常运行经费采取统管与定额相结合的办法,按处(室)核算。

第九条 机关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分为人员、公用支出和公务支出。

人员及公用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社保、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货币化补贴及职工取暖费等人员支出;办公用房取暖费、电话通讯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水电费、维修费等公用支出。人员及公用支出由相关职能处(室)负责管理。

公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资金来源包含两方面:一是省财政厅按定员定额标准核定的经费,二是预算内专项资金。公务支出按处(室)管理,实行定额制度,超出定额标准的,原则上不予追加,如确属实际工作需要,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领导审定后,报分管财务院领导和院长研究决策。

第四章 项目资金管理

第十条 项目资金按预算管理,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按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包括:

(一)机关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项目资金。

(二)机关各处(室)通过各种渠道申请的各级各类非科研项目资金。

第十一条 机关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项目资金:

项目执行处(室)需按照批复预算内容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挪用项目资金,做好项目绩效评价。

第十二条 机关各处(室)通过各种渠道申请的各级各类非科研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执行处(室)应向机关财务科提交经资金拨付单位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作为支出预算,并依照执行。如无资金使用计划,由执行处(室)会同机关财务科制定支出预算后报分管院长审批。项目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金额及时间执行,不得串项使用、挪用、滞留资金。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需对预算做出调整的,须按原预算批准程序重新审批。下拨项目资金,需按资金预算所列下拨单位及金额拨付,拨付时项目执行处(室)需提供拨款说明并经处(室)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

第五章 支出及审批管理

第十三条 机关公用支出、公务支出及项目资金支出,部门预算中已安排的,单笔支出金额1万元及以下由处(室)负责人审批,1万元以上另需财务负责人审批;部门预算中未安排的,由相关处(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领导审定后,报分管财务院领导和院长研究决策,达到三重一大标准的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 各处(室)人员对取得的发票等报销凭据应及时报账,财务处应当加强报销票据及审批手续的审核,对不合格票据及手续不全的退回报销人进行补充,手续健全的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报销处理,确保及时报账。

第十五条 公务支出三万元以下应使用公务卡、支票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超过三万元应使用支票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第十六条 差旅费开支标准按照《2024澳门原料网1688差旅费管理办法》(黑农科院发〔2019〕42号)文件执行,坚持提高效率、节约开支原则严格管理。

第十七条 出差及参加各类会议及培训,履行事前审批手续,需取得会议、培训通知并填写出差审批单,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经审批后出行。

第十八条 固定电话费由院办公室按照各处(室)实际使用金额定期与通讯公司结算,各处(室)应厉行节约。

第十九条 机关工作人员报销因公出国(出境)费用,需提交省外事管理部门出国批件,所需资金需提前落实。

第二十条 机关各(室)临时工费开支,用工处(室)需预先落实预算,并经院劳资部门审批。

第六章 借款管理

第二十一条 预算内资金借款一万元及以下由处(室)审批,一万元以上另需财务负责人审批;预算外资金借款参照第十三条,履行预算外资金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 现金借款范围仅限于差旅费、付给个人的慰问金支出。

第二十三条 公务车司机借款以三千元为限额,主要用于道桥费及其他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

第二十四条 借款应及时报账,借款应在公务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账还款,超过报账期限未报账还款,不予办理下次借款。借款逾期半年不归还,将采取扣发绩效等方式直至借款还清。

第七章 固定资产及工程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所指固定资产包括单位价值一千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价值一千五百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本章所指工程包括建设、安装、装饰、维修及修缮、绿化等工程。

第二十六条 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由财务处资产科统一管理,各处(室)应指定专岗具体管理本部门固定资产,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及日常管理并协助资产科对固定资产进行年度及临时盘点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机关各处(室)更新办公设备需预先向财务处资产科提出申请,经财务分管院长审批后编入下年预算草案。预算批复后,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第二十八条 资产报废需向资产科提出申请,写明拟报废资产名称、数量、原价、使用年限及报废原因。由资产科按有关固定资产报废程序统一办理,各部门不得擅自处置、报废固定资产。

第二十九条 开展工程项目需预先落实预算,按资金性质履行审批手续。实施工程项目需事先按政府采购要求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不得擅自组织施工。工程完工后由工程建设部门及使用处(室)管理负责人联合验收并建立工程档案。

第八章 凭证管理

第三十条 报销票据需为法定票据(有税务或财政监制章)。票据内容须填写齐全(日期、购买单位名称、购买劳务或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金额一致。

第三十一条 报销票据要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公务卡使用要求和现金管理条例支取和使用现金,所开转账支票名头须与报销票据开具单位名称一致。

第三十二条 差旅费借款及报销单据要写明公出时间、地点及公出事由。道桥费报销单据要写明具体公出时间地点、事由,所粘贴道桥费收据须与所填写的时间及地点一致。接待费报销必须有公函及接待清单,接待清单要按次写明时间及所招待客人、陪餐人员。

第三十三条 领用省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收据,实行登记制度。领用时由借用人登记,经办人签名,财务负责人审批。

三十四 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维护工程支出报销,除发票外,还需提交合同、工程预、决算书,合同及工程预、决算书的格式、编制要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经院有关部门审核。二十万元以上的工程由财务处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工程造价审计报告。

第三十五条 使用电子发票报销,需同时提供纸质打印件及电子发票的电子原件,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的依据,电子原件存档备查。电子原件的名称统一格式为:金额-报销人姓名-发票内容-日期。

第九章 重大专项资金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本章所指重大专项资金为涉及全院系统及农科院建设发展的重大项目资金。

第三十七条 重大专项资金由院机关相关管理部门会同财务处在调查研究及征求各院属单位、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使用方案并编制具体使用预算,方案及预算经院常务会或院党组会讨论决定后由相关部门、单位及财务处按各自职责实施。重大专项资金划拨及支出严格按经院常务会或院党组会讨论决定后的范围和内容实施,如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预算编制要细化到具体经济科目并附测算依据。

第三十八条 院机关重大专项资金中涉及政府采购内容由负责采购部门提出采购说明及计划,按照《2024澳门原料网1688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第三十九条 院机关重大专项资金支出按相关合同执行,由具体工作人员提出支付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支付,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变更,经办部门需及时通知机关财务科并履行合同变更程序,机关财务科按变更后的合同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2024澳门原料网1688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2024澳门原料网1688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黑农院发〔2015〕30)同时废止。